在英国脱欧之前,一旦商品合法投放在欧洲经济区的任何市场,则任何适用的知识产权,如注册商标,都将“用尽”,权利人不能再限制这些特定商品在欧洲经济区内任何地方的进一步交易(除非,比如,这些商品的状况已被破坏)。
作为脱欧谈判的一部分,英国和欧盟没有就权利用尽问题达成任何互惠安排。因此,英国政府通过《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退出法案”),单方面确定了英国脱离欧盟后将如何对待权利用尽。英国的态度是,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欧洲经济区市场上投放的商品,知识产权均已用尽。《退出法案》通过直接保留与知识产权用尽有关的有效权利,即通过适用《欧盟运作条约》中货物自由流动条款产生的权利,实现了这一点。英国脱欧后关于权利用尽的立场是不对等的,因为根据欧盟法律,首次投放在英国市场的商品的知识产权在欧盟并未用尽,因此权利所有者可以反对此类商品在欧盟的进一步交易。
《2023年保留欧盟法律(撤销和改革)法案》 (“保留欧盟法律法案”)于2024年1月1日生效,英国脱欧时保留的欧盟法律于2023年底被废除、撤销或修订。人们一直在猜测这将对英国未来的法律产生什么影响(不仅仅是与知识产权有关),因为,例如,英国法院将更容易偏离欧盟判例法。
《保留欧盟法律法案》还赋予英国政府重述保留的欧盟法的权力,英国政府正是基于此权力通过现在生效的《2023年知识产权(权利用尽)(修订)条例》(“条例”)重述了知识产权用尽原则。《条例》维持了现状,即英国加欧洲经济区均用尽的制度。因此,对权利所有人来说,实际情况并没有任何改变。
但是,未来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案,事实上,英国知识产权局的《条例》法定指南页指出,“在政府还在决策英国未来的权利用尽制度时,英国现行的用尽制度基于这些条例将继续施行”。
未来制度可能是什么,何时生效,还有待观望。
海关执法
一个单独但相关的话题是海关执法和海关官员为阻止假冒商品对知识产权进行的有效监测。在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之前,英国是欧盟海关体系的一部分,覆盖整个欧盟的海关行动申请可以通过英国海关直接提交。此类欧盟行动申请将向海关官员提供数据,以协助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监查和扣留假冒商品。自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以来,英国公司仍然可以进行海关备案,以保护其在欧盟的知识产权,然而,此类欧盟行动申请现在必须通过欧盟成员国的海关办公室提交。
同样,英国权利人现在必须向英国海关和税务局提交一份国内行动申请,以使英国边防机构能够有效地监查和扣留涉嫌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的货物。
如上所述,一个实际的问题是,虽然海关当局可以扣留从欧洲经济区抵达英国的货物,反之亦然,但如果这些货物之前已由权利人或经其同意在欧洲经济区市场投放,则知识产权在英国将被视为已用尽,而如果这些货物最初在英国市场投放,则知识产权在欧洲经济区将不会被视为已用尽。
因此,英国和欧盟之间货物运输的海关执法程序可能会对平行进口产生重要影响,更不用说未来在权利用尽规则方面的潜在分歧。从长远来看,许多行业,如零部件和制药行业,可能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Marks & Clerk在英国和欧盟都设有办公室,能够协助处理欧洲和英国的海关执法,并就权利用尽问题以及对平行进口的影响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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