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期待已久的《加拿大商标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已于近期刊登在加拿大政府公报。
《商标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旨在让商标异议委员会的程序更加高效,防止不良行为造成程序不当延误或产生不合理费用等,引入比诉诸联邦法院更便宜的方式来挑战官方商标。这些修订在此前多次磋商基础上贯彻了2018年的立法变革,赋予商标注册官以下权利:
- 案件管理程序。当前,案件管理无法高效率低成本地推进加拿大的商标程序。《修正案(草案)》旨在建立更快更高效的程序,避免重复劳动,包括在申请或注册相关的程序里。例如,注册官将有权下达指示或命令以公正高效且节约地处理程序事宜。若案情需要,注册官还可以指定某一环节对案件进行焦点和进展管理。例如,注册官有权合并程序、缩短期限、将文件视为已在多个案件里提交。
- 对程序的一方当事人判处赔偿。当前尚无机制来阻止应对商标程序里的不良或低效行为。《修正案(草案)》将允许商标异议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对此类行为判处固定金额的赔偿,例如发生以下情况时(a)商标注册申请因构成恶意申请而被成功异议掉;或者(b)一方实施了不当行为造成异议或撤销程序的不当延误或产生不合理费用。判罚数额将是程序启动费用的倍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最终裁定做出前程序已结束并且胜方可以获得赔偿的政策尚未出台,则商标异议委员会不能依照《修正案(草案)》来做出赔偿决定。此外,注册官也不能主动判给赔偿。
- 发布保密令。目前按法院的公开原则,《商标法》要求公开所有文件,因此在商标程序中,商业敏感信息或个人信息无法免于被公开披露。自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推出商标文件检索服务并允许在线查看该局发出及收到的文件之后,这一问题越发令人担忧。《修正案(草案)》列举了在申请保密令时必须说明的详情,并规定注册官在考量保密令申请时必须顾及程序公开易得的公共利益。
- 发布公告,不再禁止采用或使用某一特定官方商标。官方商标是一种无限期保留在注册簿上的禁用商标,这可能成为在加拿大注册的一个严重障碍。目前,只能去联邦法院对官方商标发起挑战,除此之外,没有简单的机制可以将“枯木”官方商标从注册簿中移除。《修正案(草案)》建立了一个新的程序,可以向商标异议委员会对官方商标发起挑战。《修正案(草案)》规定,缴纳费用325加元之后,可以申请发布公告指出,例如,官方商标的持有人不是公共机构或者已经不复存在。这一机制将为加拿大商标的申请人提供一种更高效更节约的方式来挑战对注册造成阻碍的“枯木”官方商标。
《修正案(草案)》的生效日期尚未确定,不过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已经表示将提供充足的时间并将起草实施办法,让过渡变得顺畅。